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想當初,要不是我把她帶進那家公司,
她怎會接到那些CASE?成了公司的要角之一?
不過有的人就是會忘恩負義!
回敬給我的CASE不但抽佣,還從各種費用中A錢!
一開始我還睜一隻眼閉一隻眼!
某次通告,她宣稱我對她語氣很兇!
在場的所有人都可以為我做證!
分明就是她過於神經質了!
我一向是就事論事!從來不會遷怒於他人!
我對她發脾氣?這真是太好笑了!= ="
因為這樣,這個毒蠍般的女人,
偷偷撤換掉我的通告來報復我!
可憐的我到了通告日前2天才知道!
害我損失了7500元的通告!(推掉的還沒算在內!)
然後淡淡的說句"妳想我會找對我兇的人合作嗎?"
這簡直是莫名其妙!腦袋有問題!
對於這種出爾反爾沒信用的人!我也不想再跟她合作了!
在這行,妳已經不是菜鳥了!連行規都不懂!
已經答應的CASE是不可能推掉的!也不能任意換角!
已經排定的時間就不可能再排給第2個廠商!
對於妳這種幼稚的行為!只能說妳白活了!
這個圈圈很小!大家很快會知道妳的行徑!
之前,我打包票說偷我錢的人不可能會是妳!
只因我當妳是我的朋友,
不過現在看來,卑鄙的行為是很有可能出自你手的!
之前,介紹CASE給妳我不想抽佣!
只因我當妳是麻吉,同甘共苦!
現在,不好意思!一切照規矩來!
妳已經沒有資格享有特權與福利!
妳使我損失的7500元!我可以不追究!
但是妳從我手上接到的CASE!請照規矩來!
三七分帳!在此聲名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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